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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89章 馬克番外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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馬克從不喜歡加百列。

他這麽說道。

他叫馬克-紮克伯格,黃金男孩兒,天才,盧瑟家的私生子,萊克斯-盧瑟的弟弟,那個暴君……

他有很多個稱呼,但是沒有和加百列有關的。

就好像是,他的姐姐,加百列-莉莉安-盧瑟就是一個透明人一樣,淹沒在他和兄長的光環之下,什麽都不剩。

挺可笑的。

馬克本來不叫馬克,他叫盧卡斯。是什麽時候改的名字了?好像是,他第一次見到加百列之後。

他第一次見到加百列的時候,加百列還是個小女孩兒,穿著純白色的價值不菲的連衣裙,姜紅色的頭發上有一頂鉆石王冠,手裏拿著兩個冰淇淋,遞給了自己一個:“你要不要吃?”

他太過早慧,父母和姐姐們對他避如蛇蠍,就好像是,遇見他就能沾染黴運一樣。但是他們從來不會對他不好。

馬克一直不明白為什麽,直到有一天,他換了一個家庭,換了一個名字。

馬克……

講真的,他喜歡這個名字多過盧卡斯。

新的家庭有新的父母和姐姐,他們對他很好,但是馬克敏銳地意識到那並不正常——比如,他的姐姐們會因為做錯了事被父母責罵,但是他從來不會被責罵,不管他做了什麽,甚至是打破了媽媽最喜歡的花瓶也是一樣。

直到有一天,一個和加百列一樣有著姜紅色頭大的女人出現,當著他的面給了新媽媽一個信封的時候,他才知道。

“馬克,你需要一個監護人,所以我幫你找了監護人。但是你永遠不必擔心他們對你不好。”那個女人笑容溫和,“這裏的錢是給你的。他們用了,就是他們欠你的。你的撫養費我已經付了十八年的,這些錢是你的生活費。你自己可以算一算自己花了多少錢。”

媽媽匆忙說了一句:“小孩子怎麽懂這個?您放心吧,我會好好照顧馬克的。”

鬼使神差地,他說了一句:“我知道了。”

那是他第一次接觸數字。

不過那個女人只來了幾次。

他第二次見到加百列的時候,小小的女孩比他稍高,臉色平靜,但是穿著一身黑色的連衣裙:“那就是馬克?”

“是的。”

“我知道了。”

加百列告訴馬克,自己是他的監護人。可是馬克翻了大部頭的法律文獻,知道監護人都是成年人,那個女孩子根本不可能是他的監護人。所以他開始想,那個女孩子究竟是誰。

直到他在電視上看見她的名字——加百列-盧瑟,萊昂內爾-盧瑟的女兒。面對鏡頭的時候,小女孩兒笑容得體,但是他不知道為什麽,從那樣的笑容底下看見了一絲悲傷。

他並不明白這個。

智商上的增長叫他在情商上像個小孩子一個懵懵懂懂,可是他覺得,如果不開心可以不笑,為什麽加百列要笑呢?

下一次見面的時候,他問了加百列這個問題。加百列說,有時候,並不是你想做什麽就可以做什麽的。笑,是因為需要,而不是真的開心。

“可是為什麽呢?”

“你不需要懂。”她抱著他,輕聲說道,“等以後,你懂的時候,想笑就笑想哭就哭,沒有人能夠阻止你。”

他並不是很明白。

馬克是個怪胎,也是個天才。

他知道這個,也知道那些人都不喜歡他。可是他不在乎這個,因為沒什麽值得在乎的。

中學的時候,他用一張白紙詐出了自己的身份——盧卡斯-盧瑟,盧瑟家的私生子。其實他當時第一反應是為什麽盧瑟家總是喜歡用L.L起名?加百列卻是G.L。

也許從一開始,萊昂內爾-盧瑟就是把加百列當成一個可以利用的棋子。

不過他不在乎這個。

加百列這麽傻乎乎的,要是萊克斯-盧瑟不要她了,自己可以勉為其難收養她——看在她這麽聽話的份上。

他這麽想著,順手從加百列的書包裏拿出一臺新筆記本。

這個時候的馬克已經開始展露在計算機上面的天分,加百列不同——盧瑟家的長子是個天才,女兒卻是個蠢材,什麽都學不會。

他覺得確實是這樣,加百列就是個蠢材。

不過萊克斯是天才這個他不敢茍同——明明萊克斯-盧瑟也是個蠢材!要不然就不會因為一個冒牌貨被萊昂內爾-盧瑟趕了出來。

他當時立馬訂了機票去大都會,推掉了所有的會議和約會,第一時間趕到大都會,然後一下飛機就被冰冷的氣溫刺激得打了個噴嚏。

他倒是不冷。

不過還是轉頭進了一個商場,看見一個十歲小孩兒穿著一件亮粉色的羽絨服,臉上跑的紅彤彤的。

於是他拒絕了老板的推薦,拿了一件適合加百列尺寸的亮粉色的羽絨服。

嗯……她要裝小公主應該會喜歡這個?

其實馬克不太確定,不過他覺得應該問題不大。

上車之後,收到了一條消息推送,說是他租的公寓已經騰出來了,於是他點點下巴,沈默了一會兒,叫人把公寓裝修起來——按照公主房裝出來一間。

趕到斯莫威爾,小鎮的時候,他不確定應該去那裏找加百列,不過應該是在肯特家沒錯——他記得加百列之前提過這個。於是他跑著去了肯特家的農場,權當是晨跑了。

萊克斯-盧瑟不知道他的存在。

這一點叫他險些沒繃著笑出來——他真是冤枉萊克斯-盧瑟了,這明明是個比加百列-盧瑟還要蠢的人。真擔心他會不會把自己的資產敗光。

不過他還是從口袋裏拿出來被汗水浸濕又壓幹的空白支票,交給萊克斯。

可是加百列那個蠢貨居然不跟他走!

媽的智障。

他怒氣沖沖地去了加州,然後沒想到,他險些,再也見不到加百列了。

接到萊克斯消息的時候,他其實以為自己聽錯了——什麽叫加百列失蹤了但是不知道在哪裏?失蹤了你不會去找嗎?你是不是傻?

然後他知道了萊克斯-盧瑟要自己做什麽——偽裝一起車禍的數據,叫所有人以為加百列出了車禍,被他送出國療養了。

而萊克斯-盧瑟之所以這麽做,居然是因為他的小女友是導致加百列失蹤的主要原因。

然後他一腳踹到萊克斯的小腿上,在對方沒反應過來的時候挑起健身房的重劍。萊克斯躲閃不及,被刺了了正中。

可是馬克眼睛都沒眨:“告訴我一個不弄死你的理由。”

“我是萊克斯-盧瑟,加百列-盧瑟和你的哥哥。不管你承不承認,馬克,在這個世界上,沒有能與你們對等的東西。”

他不相信這句話。

但是他還是松開了手,把重劍扔到一邊:“叫那個外星人去找蝙蝠俠,蝙蝠俠是布魯斯-韋恩。”

“謝了,馬克。”

“你找不到那個蠢貨,我會弄死那個外星人,以及你。”

他本身就是個怪胎。

他沒有超能力,甚至沒有萊克斯-盧瑟比普通人快一些的自愈能力,也甚至,沒有加百列做事環環相扣一步一坑的能力。可是那又怎麽樣?

他從來沒有完全屬於自己的東西。

加百列是唯一一個。

雖然她是個蠢貨。

他依約進了哈佛,可是沒能在哈佛的報名處遇見加百列。不過他遇見了第二個完全屬於他到底東西,或者說人。

愛德華多。

愛德華多是個很……天真的人。他不知道這個詞形容的準不準確,他又不是文學系的。但是他得說,愛德華多笑起來的樣子叫他覺得平靜。

所以愛德華多是他的,或者說只能屬於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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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是加百列教給他的方法。

他叫愛德華多眼裏再也沒有別的人——互聯網的黃金男孩兒,就算是瞭望塔,我也黑給你看!

但是最好的方法是什麽?他們應該創立一個公司,這樣的話利益纏繞在一起就好了。

但是加百列沒有教過他,同一個公司,利益也會不一致。

他拒絕了萊克斯的自助,也沒動用自己的資金,而是叫愛德華多出了本金。當時萊克斯-盧瑟的欲言又止他不懂,可是後來,他知道那是萊克斯-盧瑟一早就知道,他和愛德華多會有對簿公堂的一天。

決定真的要打官司的時候,他一反常態在媒體上大肆宣揚,很多人都以為他是想要讓愛德華多站在道德的低點,可是當天,萊克斯-盧瑟抱著他的小崽子來了馬克的辦公室,馬克就知道,萊克斯-盧瑟看透了他的打算。

加百列依舊沒有現身。

他不在乎那五個億,也不在乎官司的輸贏,可是似乎……他確實輸了,不僅輸了加百列。也輸了愛德華多。

於是他決定叫加百列回來的時候跟加百列炫耀自己過得多好,直接就飛了新加坡,把公司的事務交給天天閑的就剩抱孩子的萊克斯-盧瑟,自己去找愛德華多回來。

有點麻煩,但是記得怎麽做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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沒有什麽難的。

然後他結婚了。

結婚的那天,加百列沒去,去的是火星獵人。火星人可以改變自己的外表,於是他成了加百列的模樣。

但是那不是加百列。

加百列現在叫安吉拉,安吉拉-康斯坦丁。

她忘記了一切,成了一個莫名其妙的超級英雄,還和雷-帕爾默一起創立了公司。

公司名字叫他有點不爽——帕爾默公司……

算了那不重要。

總之他會給這八年期間所有叫加百列不痛快的人找不痛快,包括那個巴裏-艾倫。

於是他站在門口:“我一點都不喜歡加百列。我真的很討厭這個蠢貨。”

歡迎……回家。

我的!姐姐。

作者有話要說:

關於加百列的cp:

目前狀況……

巴裏單身,雷單身,蝙蝠單身,亨特單身,隔壁地球三萊克斯也單身。

作者君什麽都沒有強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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